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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的定义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09

评级机构针对债券或是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的程序与结果;广义的信用评级则是对评级对象履行相关合同和经济承诺的能力和意愿的总体评价。信用评级的对象可以是各种类型的合同责任的承诺人,也可以是各种形式的融资主体,信用评级可以对受评主体承担的特定合同责任的履约能力评级,也可以对受评主体特定时期全部合同履约能力评级,对各种金融机构的财务实力进行评级。近年来信用评级已经发展到对影响企业履约能力的某项关键性因素进行评级,如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评级和社会责任评级。

对于信用评级的定义,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理解:

  第一,信用评级是对借款人对借贷合同能否全面履行的评价,因此合同或其他表现形式的契约是信用评级实施的前提,没有双方的约定,就不存在信用关系,也就没有评级的必要。对债务人是否违约的衡量标准是对合同或约定的完整履行,任何对合同或约定的单方面违背都将视为违约,这包括对债务本金的单方拖欠,对本息的不足额支付等。

  第二,信用评级是对偿还债务本息能力与意愿的评价,它揭示的是债务的信用风险,不考虑债务的其他投资风险,例如,利息下降,外汇变动等给投资人带来的投资损失。

  第三,信用评级是对信用风险的判断,因而它是一种主观意见。对于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而言,评级结果是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得到的,特别强调信用分析人员的经验和不同债务人偿债能力的相互比较,而不是仅仅运用概率理论、统计方法、打分表等某种计算工具计算出来的。信用级别能够表明的只是一个高级别的债务工具比一个低级别的债务工具违约的可能性及违约后造成实际损失的程度要小,例如,AA级比A级债券违约风险低。

  第四,信用评级对市场具有价值,因为它是由独立的评级机构和专业人士提供的意见,而且这种独立性不会受外部意见的左右。信用评级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性及其能否经受时间的检验,是评价评级机构的基本标准。

信用评级的内涵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信用评级的目的是揭示特定的信用风险,而不是所有的投资风险。

信用评级的根本目的是揭示受评对象违约风险的大小,而不是其他类型的投资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及外汇风险等等。

2.信用评级的评价重点是经济主体履行特定债务或其他经济义务的能力和意愿,而不同于经济主体的市场价值评估及财务实力的确认。

  信用评级与资产评估、财务报表审计和企业价值评估有明显的不同。资产评估主要是确定被评估对象在某一时点上所持有的单项或整体资产的真实价值。财务报表审计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表示意见。企业价值评估主要是对企业的公允市价进行分析和计算。信用评级评价的是经济主体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特定债务或其他经济义务的能力和意愿,而不是企业的价值或经营业绩。

3.信用评级是为投资者提供专家意见,而不是代替投资者做出投资选择。

  信用评级是独立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利用其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经验,就各经济主体和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大小发表的一种专家意见。信用评级并不是向投资者推荐购买、销售或持有一种证券,因为他并不是对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或者对某种金融工具是否适合于某个投资者进行评价。投资者要对评级结果进行有选择的利用,并对自己所做出的选择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信用评级所强调的是债权人的利益,而非股东的利益;是信用风险的评估,尤其是偿债能力的评估,而不是投资报酬的保证,信用评级并不代表对投资人买进、卖出或持有的建议,因为投资所面对的,除了信用风险外,还有利率风险、市场风险等,这些投资分析要素都不是信用评级的评估范围。简而言之,信用等级的高低,代表了举债履约能力的高低,对于关切融资者是否有违约可能(或是概率高低)的人士来说,是很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但是无关乎投资报酬率的高低。此外,属于同一等级的债券或公司,并不表示其信用风险完全相等,因为影响信用评级的因素很多,不同的公司在不同时期影响信用风险的决定性因素表现不同,信用评级机构是对诸多风险因素进行综合判断的基础上确定的信用等级,因此相同的等级不代表具有相同的风险因素,仅代表公司各种风险因素综合影响下,可能违约的概率程度及违约后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程度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