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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省电力公司变动有序用电方案须上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24

记者从电监会获悉,电监会日前启动居民用电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并明确表示电力企业要认真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启动和取消都要提前报告当地电力监管机构。
今年以来,电力供需矛盾突出,一些省份最大电力缺口占统调用电最大负荷的比例超过30%,加上来水、电煤和装机以及用电需求旺盛的影响,今冬明春电力供需表现出紧张局面。
记者了解到,电监会对此日前启动了居民用电质量监管专项行动,以确保今冬明春居民用电。记者从行动方案中看到,方案特别要求电网企业及时报送有序用电方案,并落实相关规定,不能随意拉限居民生活用电。要求电力企业因电力线路、设备检修等原因,而非突发时间影响的停限电,必须事先告之,严禁随意对居民生活停电和限电,并开通12398和95598两部投诉热线,对居民用电情况进行24小时投诉受理。
据电监会主席吴新雄介绍,该监管专项行动将分四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2011年10月25日至11月30日,重在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第二阶段为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重在企业自查,主动整改。第三阶段为2012年6月1日至10月31日,重在集中检查,督促整改。第四阶段为201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重在总结提高,健全机制。
电监会总监谭荣尧也表示,届时,电监会将发布专项监管报告,明确整改要求,提出规范保障有序用电、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并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供电监管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保障居民生活用电的常态监管机制。
“各有关供电企业根据电监会提出的指导意见,重点针对集中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进一步采取措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谭荣尧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