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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垄断的思考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21

垄断的边界不易确定 比如说某家航空公司垄断,因为它垄断了绝大多数的航班路线,但是它却说自己并没有垄断,因为在运输行业中除了航空运输外还有铁路运输、陆路运输、海路运输,所以在总的运输行业中不是垄断。再比如说某家石油巨头垄断,因为它垄断了绝大部分石油。但是它却说没有垄断,因为在能源行业中除了石油外还有煤炭、天燃气、核能以及其它的新能源,所以说在总的能源行业中并没有垄断。这种情况下垄断的边界应该怎么去划分,垄断在划分边界的时候要么是以行业为标准进行划分,要么则是以地域为标准进行划分,这个标准看上去不难,但实际执行上却是难上加难。 如以行业为边界来划分垄断。这在历史上就发生过这样的例子,比如说微软。其实在微软刚推出windows95不久后就已经涉嫌垄断了,原因是在PC端当时很多的电脑安装的都是windows操作系统,当然现在也是一样的。如果说是PC桌面端的这种系统软件,那微软就是垄断,如果将其放到整个软件市场中来看,那么微软只不过占有4%的市场份额,这又不是垄断了。所以说问题也就来了,那就是怎么定义这个垄断的边界,不同的边界定义标准会诞生出截然不同的结果。 而1997年那个微软的诉讼案件在10年之后,2007年欧盟又对于微软反垄断,但是这次就是画了一条线,那就是原来的服务器软件10万美金以下的都算服务器,以上算是大型机了,此时微软不算是垄断,但是欧盟将服务器市场的标准降低到2.5万美金以下,当此时一算,微软才算是垄断。但问题是从10万美金到2.5万美金之间到底是怎么画的呢?原理是什么?其实他完全是依据个人的意愿去划分的,但是这样一来就失去了法律的公正性与客观性,这样就不能够让大家都能够服气。 在现代社会中的很多企业都是跨行业的。如比亚迪,它既生产汽车,又生产电池,还从事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它的行业划分该怎么去划分呢?因此,只要是涉及到垄断的诉讼,双方律师都是围绕着垄断的边界你推过来我划过去反反复复一直争论,所以说但凡遇到这种反垄断诉讼,那打官司所需要的时间都是旷日持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