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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第1号公告,公布56个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5
1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第1号公告,公布了56个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决定将“山东省肥城市300MW/1800MWh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等56个项目列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 由名单可知,除广东省新型储能创新中心创新实证示范项目、安徽省淮南市山南高新区水系钠离子电池储能示范项目、上海市杨浦区锌铁液流电池储能示范项目三个项目没有公布具体规模外,其他53个项目规模为8155.1MW/29857.5MWh。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入选项目的技术路线呈现百家争鸣的特点,覆盖13种技术。其中: (1)锂离子电池储能示范项目数量最多,17个项目共2155.4MW/4380.9MWh; (2)压缩空气储能也有11个项目共计2650MW/28757.5MWh; (3)液流电池储能示范项目也较多,其中还分成了全钒液流电池、铁基液流电池以及锌铁液流电池三种技术的储能示范项目; (4)混合储能项目有7个; 此外,还有重力储能示范项目、飞轮储能示范项目、钠离子电池储能示范项目、水系钠离子电池储能示范项目、二氧化碳储能示范项目、液态空气储能示范项目(液态空气储能由压缩空气储能技术衍生而来)、铅炭电池储能示范项目等多种技术路线项目入选,体现了示范项目的技术广泛性。 以下为《国家能源局公告2024年第1号》原文: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24年第1号 为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项目单位申报,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汇总推荐,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征求各方面意见,决定将“山东省肥城市300MW/1800MWh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等56个项目列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 二、各示范项目单位要遵守新型储能项目管理相关制度,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加强系统运行维护,定期通过全国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报送项目建设运行等工作情况。 三、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协调解决项目面临的问题,持续跟踪项目建设进度、政策执行情况、试点示范效果等,并严控施工质量,保障项目安全有序实施,确保试点示范取得预期效果。 四、示范项目其他事项遵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3〕77号)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局 2024年1月17日 附件: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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